山東高唐:公、檢案件聯絡機制提升案件辦理質效 決勝海陸空 “多虧了公、檢案件聯絡工作機制,與你們溝通交流,才能及時補充該案案卷缺少的證據材料,減少案卷退補次數。”近日,山東省高唐縣公安局干警陳士忠在與該縣檢察院干警討論王量(化名)涉嫌搶劫案時說。 2005年,王量與王車、王倫(化名,均另案處理)同被害人張某發(fā)生爭執(zhí)。王量伙同王車、王倫和王棟(化名,另案處理)對張某進行毆打并實施搶劫。案發(fā)后,王量逃脫,另外三人落網。2016年12月11日,王量被公安機關抓獲。 今年1月20日,該院在受理王量涉嫌搶劫案時,辦案人員發(fā)現案卷缺少王倫和王棟的處理結果材料和證據,便與該縣公安局共同召開聯絡會。對該案進行“會診”后,公安機關及時補充了相關證據材料。2月17日,在完善相關手續(xù)后,該院將此案起訴至法院。 為提升辦案質效,節(jié)約司法資源,今年1月初,高唐縣檢察院與縣公安局舉行聯席會議,出臺《高唐縣檢察院、高唐縣公安局建立案件聯絡工作機制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中,發(fā)現案件缺少證據材料、證據不充分、追訴追捕犯罪嫌疑人、卷宗不規(guī)范等問題,及時與公安機關進行聯絡,共同“會診”,解決問題!兑庖姟钒压室鈿⑷、故意傷害、“兩搶一盜”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公民人身權益的犯罪案件作為“會診”案件范圍,同時規(guī)定聯絡會由檢察院公訴科科長、案件承辦人和公安局辦案部門負責人、案件承辦人、法制部門負責人參加。 截至目前,高唐縣檢察院與縣公安局共開展聯絡活動5次,“會診”了7起案件,對案卷中存在的9個問題及時補充,使案件迅速審查終結并移送法院。 |